2010年元月25日,湘乡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故意伤害罪、寻衅滋事罪、敲诈勒索罪、开设赌场罪等5项罪名,依法对以刘金华为首的26名涉黑犯罪团伙成员提起公诉。
经查,2001年以来,被告人刘金华先后纠集被告人杨烽其、向正彪、丁志良、兰路、王磊等三十余人以湘乡市马家坪为据点,在湘乡地区实施了故意伤害、寻衅滋事、敲诈勒索、开设赌场、非法持有枪支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,为非作恶,欺压、残害群众。该组织在上述违法犯罪活动中不断发展、壮大,并最终形成一个人数众多、结构严密、层次清楚、组织纪律严明的犯罪组织。该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,在湘乡地区称霸一方并形成重大影响,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、社会生活秩序。2001年至2009年9月,该团伙共组织实施故意伤害罪、寻衅滋事罪、敲诈勒索罪、开设赌场罪等暴力性违法犯罪15起,非法获利近190万元,造成1人死亡,2人重伤,9人轻伤。
目前,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