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岳塘区检察院依法将一非法收购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被告人提起公诉,这是该院与湘潭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联手打击非法收购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第一案。
针对一些餐馆、酒家用各种野味招揽顾客,引起一些不法分子大肆捕杀、收购国家珍贵动物的现状,湘潭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开展重点整治,发现有人在岳塘区云盘村烟竹组一居民租住屋内,非法经营野生动物。经过近半个月的跟踪调查,于2009年5月12日将正在马家河高速公路出口处收购的贺某当场抓获,收缴斑鸡220只, 1只苍鹰、2只雀鹰和大量的活体野鸭等。
被告人贺某未经许可,从2003年开始,分别从广州等地非法收购斑鸠、猫头鹰等野生动物,送到湘潭一些餐馆谋取非法利益。2009年3月,被告人贺某应一饭店老板的要求,从河南南阳邓县胡某的手中以每只20元的价格购得苍鹰1只、雀鹰2只,经湖南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鉴定,苍鹰、雀鹰均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,岳塘区检察院以贺某涉嫌非法收购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,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