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访人: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检察院检察长 江超
采访人:本报记者 汤维骏 通讯员 赵晓峰
“对于人大代表的建议和人大交办的案件,我院实行领导包案,专人办理,当面答复。”近日,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检察院检察长江超接受记者采访时坦率地说,“每一个代表建议的办理过程,我们都视为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过程。”
“2009年,我院接到人大交办案件1件,代表建议1件,均及时作出回复。”江超介绍说,2009年2月,在芷江侗族自治县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,有代表提出:目前退耕还林领域管理不规范,职务犯罪时有发生,建议检察机关加大对退耕还林领域里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。会后,该院立即展开了为期3个月的调查,对两起职务犯罪案件的4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,法院均作有罪判决,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万余元。
“为预防此类案件再次发生,我院针对退耕还林领域中存在的问题,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。”江超说,在向人大代表答复建议办理结果时,代表表示满意。
2009年6月,芷江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给该院的一份交办函中反映:某单位干警周某涉嫌利用职权,伙同他人骗取当事人财物数万元,望你院尽快查明。“周某是司法干警,如果确有犯罪行为,一定严查不贷,但也绝不能冤枉一个好人。”江超说,为了把案件查实,该院周密部署了调查工作。最终,以确凿的证据证实周某确有犯罪行为。该院严谨的工作作风,赢得了芷江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评价。